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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智知收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股民索赔分析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4-06-07 13:30 分类:资讯 浏览:25 评论:0


导读:登录新浪财经APP搜索【信披】查看更多考评等级  2024年6月1日,ST智知(维权)(603869)发布《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ST智知存在以下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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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6月1日,ST智知(维权)(603869)发布《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ST智知存在以下违规行为:一、未按规定披露 2023 年度业绩预告。二、以前年度财务报告信息披露不准确。部分股民或许存在索赔机会。

  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徐劲律师(执业证号14403200610948623)认为,根据证券虚假陈述新司法解释,已明确取消前置程序,投资者因上市公司虚假陈述导致损失,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可索赔损失范围包括投资差额损失、印花税及佣金损失。(徐劲律师专栏)

  暂定索赔条件:

  于2020年4月25日至2024年4月29日之间买入且2024年4月29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受损投资者(公司是否重大违规还不确定,最终以法院判决为准)。(ST智知维权入口)

ST智知收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股民索赔分析

  投资者应准备下列材料:身份证复印件,证券账户开户信息确认单(原件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证券交易记录流水(从首次买入该股票至今并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有库存股的要打印出库存股数)。

  (本文由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徐劲律师(执业证号14403200610948623)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的立场。徐劲律师擅长在上市公司虚假陈述案件中为股民维权索赔,执业十余年来,曾代理投资者起诉多家上市公司成功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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