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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内蒙古监管局提示金融消费风险:保护个人金融信息,守护金融安全防线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4-03-12 09:10 分类:资讯 浏览:65 评论:0


导读:专题: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金融机构在行动  3月12日金融一线消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内蒙古监管局近日发文提示消费者风险提示,警示大众保护个人金融信息,守护金融安全防线。...

专题: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金融机构在行动

  3月12日金融一线消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内蒙古监管局近日发文提示消费者风险提示,警示大众保护个人金融信息,守护金融安全防线。

  内蒙古金融监管局介绍,个人金融信息是指金融业机构通过提供金融产品和服务或者其他渠道获取、加工和保存的个人信息。包括账户信息、鉴别信息、金融交易信息、个人身份信息、财产信息、借贷信息及其他反映特定个人金融信息某些情况的信息。

  内蒙古金融监管局表示,侵害个人金融信息权益表现形式有:

  (一)通过非法手段收集、窃取个人金融信息。

  (二)要求给予不合理的授权收集个人金融信息。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内蒙古监管局提示金融消费风险:保护个人金融信息,守护金融安全防线

  (三)未经同意向他人或外部机构提供个人金融信息。

  (四)将个人金融信息用于不当营销、不当催收等活动。

  内蒙古金融监管局建议消费者妥善保管包括信用卡在内的银行卡、身份证件、电子银行认证介质等,杜绝出租、出售或买卖;不向他人轻易透露银行卡号、账户密码、有效期、身份证号码、短信验证码等重要个人金融信息;在第三方办理业务或者下载手机APP时,需要仔细阅读相关协议内容,留意授权权限范围,审慎填写个人金融信息,避免被过度收集或非法使用;不随意丢弃信用卡对账单和刷卡单据等金融交易凭证,在必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时注明用途,防止被他人挪用;将磁条卡换成芯片卡、增加电子银行认证介质、关注金融账户余额变动,有效保护个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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