右侧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资讯 > 正文

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孙志刚决定逮捕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4-02-22 09:30 分类:资讯 浏览:59 评论:0


导读:  记者今天(22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原副主任委员、贵州省委原书记孙志刚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最高人民检察...

  记者今天(22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原副主任委员、贵州省委原书记孙志刚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孙志刚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孙志刚决定逮捕

  (总台央视记者 程琴)

标签:


取消回复欢迎 发表评论:

资讯排行
最新留言
标签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