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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会计凭证记载经济事项与实际用途不符 永诚保险吉林分公司被罚35万元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4-01-03 17:59 分类:资讯 浏览:60 评论:0


导读:  1月3日金融一线消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吉林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因会计凭证记载经济事项与实际用途不符,被罚款35万元。  时任永...

  1月3日金融一线消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吉林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因会计凭证记载经济事项与实际用途不符,被罚款35万元。

  时任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总经理的李志恒对此事负有责任,受到警告并处罚款7万元。

因会计凭证记载经济事项与实际用途不符 永诚保险吉林分公司被罚3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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