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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 盐城市通凯保险代理被罚22万元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3-12-15 21:06 分类:资讯 浏览:68 评论:0


导读:  12月15日金融一线消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盐城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盐城市通凯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因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被罚款22万元。  盐城市通凯保...

  12月15日金融一线消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盐城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盐城市通凯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因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被罚款22万元。

因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 盐城市通凯保险代理被罚22万元

  盐城市通凯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唐勇对盐城市通凯保险代理有限公司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负有责任,受到警告并处罚款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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