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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华网安(000004)投资者索赔案将开庭,金通灵(300091)索赔案再提交立案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4-07-04 17:57 分类:资讯 浏览:13 评论:24


导读:  目前法院已送达传票,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代理的部分国华网安(维权)(000004)虚假陈述引发的投资者索赔案将于2024年7月22日在深圳中院开庭审理,目前律师团队还在继...

  目前法院已送达传票,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代理的部分国华网安(维权)(000004)虚假陈述引发的投资者索赔案将于2024年7月22日在深圳中院开庭审理,目前律师团队还在继续推进后续案件的立案工作,还在继续接受其他投资者的索赔委托。(许峰律师专栏)

  值得注意的是,深圳中院此前已对部分国华网安投资者索赔案作出判决,投资者获得一审胜诉判决。

  深圳证监局关于对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黄翔、陈金海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认为,国华网安存在如下违法行为:2022年4月28日,国华网安披露《2021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对2021年业绩预告大幅修正。经查,国华网安在2021年度业绩预告编制过程中,未审慎确认收入并考虑子公司商誉减值的影响,导致公司2022年1月26日披露的《2021年度业绩预告》中的财务数据出现重大偏差。

国华网安(000004)投资者索赔案将开庭,金通灵(300091)索赔案再提交立案

  许峰律师认为,2022年1月26日到2022年4月28日之间买入国华网安股票,并且在2022年4月28日后卖出或持有股票的投资者,目前还可发起索赔,如果经过法定核算存在损失,投资者在诉讼时效内起诉也将获得胜诉判决。(国华网安维权入口)

  除了国华网安索赔案将开庭,7月3日,许峰律师代理的部分金通灵(维权)(300091)投资者索赔案再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立案。金通灵(300091)投资者索赔案已多次向南京中院提交立案,目前正在等待法院的下一步安排。律师团队目前也还在继续接受其他投资者的索赔委托。

  2024年1月2日晚,金通灵(300091)公告收到江苏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2017年至2022年,金通灵及其全资子公司上海运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江苏运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通过伪造工程形象进度确认表、发货单等调节EPC总承包项目完工进度(履约进度),虚增或虚减对大名县草根新能源热电有限公司、凯赛(太原)生物材料有限公司等12家公司的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金通灵及其控股子公司泰州锋陵特种电站装备有限公司通过未发货提前确认收入、对销售退回不冲减收入等方式,虚增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认为,综合目前违法事实,根据证券法以及虚假陈述侵权司法解释规定,在2018年4月25日到2023年6月28日之间买入金通灵股票,并且在2023年6月28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目前还可发起索赔。(金通灵维权入口)

  (本文由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立场。许峰律师,2008年起律师执业,执业服务范围涉及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领域索赔代理。十几年来已代理近两百只股票的投资者胜诉或调解获赔,同期还在代理诉讼时效内近三百只股票的索赔案件,部分也已有胜诉以及调解获赔先例。执业证号:13101200810965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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