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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高鸿:因信披违规收到贵州证监局警示函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4-06-14 22:40 分类:资讯 浏览:24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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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证智能财讯 ST高鸿(000851)6月14日晚间公告,公司近日收到贵州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及付景林、张新中、丁明锋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警示函称,2024年1月31日,公司发布《关于2023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3年度归母净利润为-40000万元到-30000万元。4月30日,公司发布《关于2023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及致歉公告》,修正2023年度归母净利润为-155587.67万元。经查,公司业绩预告披露的预计归母净利润与修正后归母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业绩预告信息披露不准确。

ST高鸿:因信披违规收到贵州证监局警示函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公司董事长付景林、总经理张新中、财务总监丁明锋未按照《办法》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该违规事项负有主要责任。根据《办法》规定,贵州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及付景林、张新中、丁明锋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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