右侧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资讯 > 正文

Form 144 | 中通快递(ZTO.US)关联方拟出售50万股股份,价值约1,228万美元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4-05-23 08:06 分类:资讯 浏览:22 评论:0


导读:根据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美东时间5月22日披露的文件,$中通快递(ZTO.US)$、$ZTOEXPRESS(CAYMAN)INC(ZTOEF.US)$关联方ZTO...

根据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美东时间5月22日披露的文件,$中通快递 (ZTO.US)$、$ZTO EXPRESS (CAYMAN) INC (ZTOEF.US)$关联方ZTO ES HOLDING LIMITED拟于5月22日出售50万股普通股股份,总市值约1,228万美元。

此外,ZTO ES HOLDING LIMITED自2024年3月26日起至今合共已减持该公司55.02万股股份,总价值约1,151.53万美元。

图片来源:SEC公告

什么是Form 144?

《1933年美国证券法》Rule 144规定:上市公司中关联方(上市公司持股10%以上的大股东、公司高管及董事成员)以及从关联方中获得股票(这一类股票属于限制性受限证券或者控制证券)的持股人,在卖出这类股票时必须遵守严格的披露程序,卖出前需向SEC申报Form 144文件。

Form 144 | 中通快递(ZTO.US)关联方拟出售50万股股份,价值约1,228万美元

其中,关联方必须持有证券至少六个月,卖出的股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关联方在任何三个月期间出售的股票数量超过5,000股时,或总市值超5万美元时须向SEC提交该表格。

标签:


取消回复欢迎 发表评论:

资讯排行
最新留言
标签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