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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予投保人合同约定以外其他利益 富德生命人寿嘉兴中心支公司被罚10万元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4-05-13 10:44 分类:资讯 浏览:27 评论:0


导读:  5月13日金融一线消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嘉兴中心支公司因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利益,被嘉兴监管分局罚...

  5月13日金融一线消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嘉兴中心支公司因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利益,被嘉兴监管分局罚款10万元,陈某琴(时任富德生命人寿嘉兴中心支公司总经理助理)被警告并罚款3万元。

给予投保人合同约定以外其他利益 富德生命人寿嘉兴中心支公司被罚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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